关于开展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8  

各镇街科协,各有关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加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规范管理,更好地为我市科普教育基地服务,推动我市科普事业发展,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做贡献,根据《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至2022年认定有效期已满5年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附件1)。

二、复核程序

(一)申请。按照《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附件3)的要求,由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提交复核申请表(附件4)。对未按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基地,视为自动放弃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资格。

已获得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称号并在有效期内的基地可自动获得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称号,但需提供相关资料(仅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备案。

(二)复核。由市科协成立复核工作小组,根据《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等,采取查阅科普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复核。

(三)认定。复核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为测评合格,报市科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保留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由市科协颁发“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有效期为2023-2027年)。

(四)整改。复核测评未能达到70分、不能很好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市科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后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经实地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科普教育基地称号;仍不能通过复核的,取消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请各有关基地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实事求是提交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复核申请表(附件4)和复核材料清单(附件5)及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在复核时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发联系邮箱)于11月30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

(二)加强指导。请各镇街科协加强指导,督促有关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认真做好复核准备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彦 郭文琳

电话:88319018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华柏路13号市科协二楼科普部

邮箱:gdzskp@163.com  


附件:

1.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名单

2.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3.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

4.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申请表

5.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材料提交清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 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名单.docx附件下载

附件2 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docx附件下载

附件3 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docx附件下载

附件4 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申请表.docx附件下载

附件5 2022年中山市科普教育基地复核材料提交清单.docx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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