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9月7日,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详情如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中山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谭锐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谭锐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所送礼金共计8.6万元、价值13万元的金条一块、高档酒水一批。谭锐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谭锐光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黄圃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兼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曾庆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曾庆筹收受辖区内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9.2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期间。曾庆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曾庆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综合统筹科原科长朱靖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至2021年,朱靖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手机等礼品折合共计1.36万元;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与家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外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朱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朱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横栏镇第二小学原校长吴国梁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中秋、春节期间,吴国梁多次收受该校饭堂经营者所送礼金共计1.9万元。2021年10月,吴国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甚至隐形变异、潜入地下,由风及腐、风腐交织,有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这些问题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必须露头就打、一严到底。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
“节点”即是“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约谈提醒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负起责任,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抵制“围猎”,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把握节日特点,紧盯月饼、蟹卡等背后的“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易发多发的顽瘴固疾,坚决纠治和查处违规收送礼品和礼金、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甚至借节日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格家风家教,廉洁勤俭过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