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最新通告!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 2022-12-10 出处: 中山日报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精神,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市防疫工作,经综合研判,现就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方便群众交通出行。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外市来返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

二、精准划分风险区域。严格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申请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申请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优化重点场所管理。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对外来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五、调整核酸检测范围。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市民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提倡使用抗原自测。

六、保障基本购药需求。各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七、优化保障医疗服务。普通门急诊凭绿码就诊,发热门诊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住院病人及陪护继续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办理入院。

八、持续加快疫苗接种。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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